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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娜第一局先賠錢後下船

滯留在韓國濟州港的中國郵輪“海娜號”上的遊客9月15日開始陸續回國。海航承諾,現金補償由原來每人1500元調整為內艙客人2000元、海景房客人2300元,乘客隻要同意,就可以下船回傢。9月15日下午,註冊地在中國香港的沙鋼船務對外公開回應瞭“扣押”風波:因大新華輪船拖欠瞭5837.57萬美元費用,且在“多次努力無果”的背景下,沙鋼船務“不得不在全球范圍內追索海航集團資產”,並向韓國濟州地方法院提交瞭扣押海航集團資產的申請。“感謝你的關註。我們會及時召開發佈會,介紹有關事宜的最新進展。”針對上述聲明,《國際金融報》記者第一時間聯系到瞭海航旅業有關人士,但該人士最終婉拒瞭記者的采訪要求。然而,不可忽視的是,不管是有意為之,還是“誤傷”,在濟州島被迫逗留的2300名乘客(包括600多名船務人員),卻成瞭糾紛最大的受害者。“很罕見,在我從業這麼多年的經歷中,還沒遇到過這樣的情況。”北京航空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張起淮對《國際金融報》記者說,“根據不成文的規定,再怎麼有爭議,都不能以消費者作為自己謀利的工具。”那麼,沙鋼船務與海航集團旗下的大新華輪船的糾紛到底該怎麼解決?消費者受損的利益該如何補償?業界又該從這件事中獲取怎樣的經驗和教訓?禍起5800萬美元糾紛韓國濟州島一直是中國消費者青睞的旅遊地,但9月13日下午16時,中國消費者卻體驗到瞭“不一樣”的旅程。據報道,海航集團旗下海航旅業控股的豪華郵輪“海娜號”,在韓國濟州港遭到瞭當地一傢法院的扣押,船上2300多人不得不滯留當地。對此,海航旅業第一時間對外披露稱,沙鋼船務與其存在“法務糾紛”。海航旅業稱,“沙鋼船務通過韓國國內的代理公司向韓國濟州地方法院提出訴訟,韓國法院受理後對"海娜號"進行瞭扣留。”“2008年8月6日,沙鋼船務與海航集團下屬公司、註冊地在中國香港的大新華輪船簽訂瞭租船協議。”針對糾紛,沙鋼船務昨日作出瞭回應,“沙鋼船務出租一條海峽型輪給大新華公司,海航集團為大新華輪船出具瞭擔保函,該輪於2010年4月20日交船給大新華輪船,但該公司於2010年12月起就拖欠直至停付租金。”“沙鋼船務根據合同約定,向英國倫敦仲裁庭提交瞭仲裁申請。”沙鋼船務稱,2012年11月2日,仲裁庭裁決大新華輪船“須支付沙鋼船務5837.57萬美元,且不包括利息及律師費用等約700多萬美元”。同時,沙鋼船務向英國高等法院提出瞭要求海航集團履行擔保義務的訴訟。在沙鋼看來,大新華輪船因拖欠多方租金已在香港進入破產清算程序,因此,海航集團作為擔保人必須履行擔保責任。沙鋼船務稱,其多次同海航溝通,要求依法履行擔保責任,但海航集團“拒不履行”,“多次努力無果的背景下,沙鋼船務不得不在全球范圍內追索海航集團資產,並向韓國濟州地方法院提交瞭扣押海航集團資產的申請,濟州地方法院按照司法程序於2013年9月13日,裁定扣押瞭"海娜號"郵輪”。對於沙鋼的說法,海航集團和海航旅業人士均拒絕對本報進行置評。同時,在昨日海航的發佈會上,該公司也未對債務等作出明確回應。乘客僅是“誤傷”?“這或許是沙鋼船務采取的一種訴訟策略。”國際訴訟律師郝俊波認為,“海娜號”需在韓國港口靠岸,“如無特殊情況,韓國法院當時對郵輪有管轄權,韓國法院有權扣留上述郵輪”。但海航旅業董事長張嶺昨日在北京的新聞發佈會上稱,韓國濟州法院沒有管轄權,無權扣留海娜號郵輪。他代表海航旅業向韓方提出要求:韓方應向滯留旅客道歉,並敦促盡快放行海娜號郵輪。然而,不管沙鋼船務的做法是不是一種訴訟策略,韓方會不會道歉,滯留濟州島的消費者受到瞭負面影響,卻是無法辯駁的。中國駐濟州總領事館領事陳俊傑稱,由於事發時適逢周末,韓國法院休息,暫無法及時辦理繳納保證金放船的手續,所以遊客暫時還隻能滯留在船上。“對因該郵輪被韓國濟州地方法院扣押而造成1659名遊客滯留濟州島所帶來的不便,沙鋼船務深表同情。”沙鋼船務辯解稱,公司申請的是扣押郵輪,而不是扣留遊客。聲明還說,其願意積極配合中國政府有關部門妥善處置遊客滯留問題,“如海航旅業不願承擔對旅客應有補償,沙鋼船務願意先行墊付旅客返回國內的交通費用”。對此,張嶺的說法是,目前已幫助300多名旅客通過衛星電話與傢人取得聯系,“海航為瞭接回滯留旅客投入成本超過千萬元”。“針對債務糾紛,查封、扣押各國的情況大體相同。”張起淮則對本報解釋,“但保全等的前提條件是,向有關法院出具有效的、能證明債務索償的證據。”“更重要的是,要將生產工具、生產資料和生活必需品排除在外。同時,要避免造成對消費者造成損失。”張起淮說,“從這個角度看,沙鋼船務的決定無理由、無依據。”針對消費者的損失,海航昨日在北京的新聞發佈會上承諾,現金補償由原來每人1500元調整為內艙客人2000元、海景房客人2300元;旅行方案為一年內“海娜號”內艙房船票一張。負面影響或持續在張起淮看來,上述糾紛不僅“鬧大瞭”、“丟臉瞭”,甚至可能會影響到兩傢公司的聲譽。“無形損失,甚至可能大過有形損失。”他說,“將來,還有誰再敢坐海航的郵輪?又有誰會去和沙鋼船務合作?”從公司的角度看,這起糾紛的“另一面”或許是海航“運營不善”。有業內人士對《國際金融報》記者介紹,大新華物流板塊作為海航的三大板塊之一,盈利能力一直較弱,“甚至可以說,有點拖累整個海航的業績”。事實上,去年5月,香港媒體就稱,“因國際戰略失敗造成嚴重虧損,大新華物流公司行政主管集體遭到母公司嚴厲處罰,包括董事長賈鴻祥在內的21名行政人員分別被記大過、撤裁、降職、減薪等處分。”海航集團董事長陳峰曾對媒體表示,海運仍會作為海航集團現代物流板塊的重要部分,“在未來行業走出低谷之後,仍有可能擴張”。但上述債務糾紛的出現,可能會打擊海航在該板塊運作的熱情。

新聞來源http://news.hexun車貸信貸桃園八德車貸信貸車貸信貸新竹橫山車貸信貸.連江縣房屋信貸c房屋二順位設定年息缺錢急用哪裡汽車貸款om/2013-09-16/158048985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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